美国eb5和eb2移民是什么意思

2018年12月19日 作者:socialking 来源:未知


  美国EB-5移民和EB-2移民均属美国职业移民范畴。
 
  EB-5:
 
  美国投资移民EB-5方案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,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,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,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。在2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,被升格为长期法案。
 
  美国政府于1993年在EB-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,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"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"的规定放宽为"直接或间接创作10个就业机会"。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20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。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2年10月30日到期,在2012年9月份获得3年延期。每年10000个名额。根据此法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的商业性企业,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,即可获发2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。2年届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"条件移除",而成为永久居民。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美元。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,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。
 
  EB-2:
 
  EB-2是给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特殊人才申请移民美国的项目,“高学位或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”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)。许多人同时申请EB-1和EB-2NIW,以保障成功率。EB-2NIW的要求与EB-1比较类似,但仅仅限于“科学、艺术和商业”三大类。EB-2NIW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,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。仅仅证明申请人拥有高学位,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。他/她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,才能满足移民局的“工作有内在重要性,产生的利益是全国性的,对申请人要求劳工证将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”的严格标准。
 
  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了劳工证,并且拥用硕士或者博士学位,或者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,则可以直接申请EB-2高学位移民。